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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駒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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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
小弟的疑問 與Bratte兄 相同

感覺華人很有智慧
對於法規命令無限擴張解釋
挑對自己有利的文字作延伸
有利 法 情
不利 情 法
且不講道理(這點跟426沒兩樣~只是沒那麼誇張~閹割版)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01214/33034783

留置權 上限是3成
用意在於懲罰"迷糊.粗心.不小心"的原持有人
3萬元 生活費.學費 若沒了~會產生相當程度困擾或不便
那麼 不是應該特別謹慎小心的保管持有?
舊 2015-05-10, 08:31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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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駒一平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