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
引用:
作者apple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若駕駛阻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等,罰鍰從現行600元到1800元,倍增至3600元,並吊銷駕照,一年內不能重新考領;行人不遵守平交道人員指示、強行穿越遮斷器放下的平交道等,罰鍰將從現行的1200元提高至2400元。《道交條例》四月初審通過時,交通部表示新規最慢八月上路。
台大博士生「中指蕭」蕭明禮2010年阻擋救護車,當時立院修法加重罰則,增訂「吊照三個月」;去年再爆「奇蹟大師」賴俊吉開保時捷擋救護車,引發輿論譁然,今天修訂通過的新法也加重相關罰則。
另外,因應高雄輕軌今年8月通車,修正案也增訂,汽機車在捷運共用路口闖紅燈,將罰3600元到10800元,若在捷運路口紅燈右轉,罰1200至3600元,罰鍰是一般路口違規的2倍;一旦違規,將記駕駛違規點數3點,6個月內若達6點,將吊扣駕照一個月。
|
吊銷駕照, 一年內不能重新考領
無照駕駛有什麼關係嗎?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