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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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ose Chin
幾十萬就有可能被拘提管收了...
違規攤販積欠罰鍰,遭限拘提管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黃姓攤販因交通違規三五○件,共積欠罰鍰新臺幣八十萬九仟八百八十元,經該局一再催繳,仍置之不理,乃於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將案件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並於九十二年四月三日經板橋行政執行處,依據行政執行法規定將其拘提到案管收,該攤販當場支付新臺幣壹拾萬元罰鍰,並請求分期繳納剩餘罰款後始獲釋回。
根據板橋行政執行處表示,本案因違規攤販對其違規行為毫無悔意,且有足夠財力繳納違規罰鍰,卻不依規定繳納,故遭拘提管收,強制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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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近幾年的執行官跟執行處長這麼有Guts
欠不到百萬拘提命令就給他蓋章了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欸 被抓去關的很多.我以前的司機就被管收了,
忘記他剛好犯什麼事,一查還欠九萬罰單,不繳就管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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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剛好還犯了啥事吧 單單欠九萬應該沒有執行官敢在拘提命令上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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