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smt
照國外的做法,其實沒有證所稅這個詞,而是併入資本利得。
不管你賣屋賣地賣股票.....只要有賺就算資本利得,然後根據總收入來課稅。
台灣稅制還有個問題,除了房地產炒作稅率太低之外,就是資本利得部份分開計算,對那些有錢大戶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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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補充
我也是認為買賣股票算是資本利得,所以在道理上,我覺得應該課稅.
依你的說法,證所稅和併入資本利得以收入所得來課稅是不太一樣的。
但我行文中是沒有把這二種分那麼清楚
我個人是認為如果要課的話,好像併入資本利得,根據總收入來課比較好。
收入少的人就稅率就低,交的少,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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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資本稅才是最高15%, 短期最高28%.?)
這裡我又不太懂了,美國現行的做法是???
列入資本利得,可是也是獨立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