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edsky
做錯的事當然可以公評,但是不能惡意攻擊。
如果因為仇富而惡意抹黑(這肯定是「錯事」吧?),當然也要接受公評,甚至接受法律制裁,不會因為「賭爛」兩個字就可以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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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兩邊都沒有多高尚
一個遊戲制度不公平、漏洞一堆,有錢人就盡量利用更有錢,卻沒有相對更高的社會責任,沒錢人對這些不公只能乾瞪眼,氣難免就出在"有錢人們"身上了,
今天大家活在世上本來就是只計較一個過得好跟過得不好,若非不成比例的勞資地位或制度問題造成的貧富差距,誰吃飽太閒去鬥別人有錢沒錢
總歸還是一個原則,制定遊戲規則的人的錯,卻讓民間貧富兩方去惡鬥(或鬥公務員什麼的),都是搞錯重點,但上面的人看了笑得可開心了,你們儘量鬥,我繼續爽爽領爽爽拿爽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