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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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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不笑的老K
 這是「店家立場與客戶立場」的問題,毛揆是店家立場,立委是客戶立場。店家與客戶孰對?要看爭議點是誰造成的。

 例如「客戶拿著有裂痕的花瓶要求退貨:『這個花瓶品質有問題,用兩天就漏水了』,廠商則認為:『花瓶不會無緣無故裂開,肯定是客戶使用方法有問題』」,這時的爭議點在「花瓶品質/客戶用法」,如果花瓶品質達到所宣稱正常使用下的要求,則責任歸客戶方,反之則歸店家方。

 國道塞車問題就比較複雜,因為店家方(提供國道服務者)與客戶方(使用國道者)可能都有責任,例如道路施工、燈號故障造成塞車,此時責任在店家方,因道路施工而提高通行費顯然不合裡;而連續假期、節日活動造成車流量大於道路承載量,其責任則歸於客戶方,這時在通行費上打折反而可能加重問題。

 個人的看法是:「因服務提供方失誤所造成的塞車,應給予通行費優惠;因節日活動或車禍所造成的塞車,通行費則應比...


高承載管制是比較有效益的作法, 不管是哪一方, 至於行政院長說要提高通行費這想法就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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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5-03-18, 11:14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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