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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只判6個月或可易科罰金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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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撞死人只判6個月或可易科罰金18萬
引用: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4344.A.E2B.html
判決理由如下:
1. 因吳肇事者還年輕,又非故意,而交通風險乃每人可能會遇到的,得以減刑。
2. 吳肇事者因高中.國中小老師評語為正面,得以減刑。
這法官是鼓勵駕駛人不必遵守交通規則嗎
2015-03-18, 09:3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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