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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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ngtc
呂大律師的故事,看看就好,你要相信,就當是你自己法律知識欠缺吧
呂大律師的故事撰文,我看太多了,大多數的案子,都是他自己亂掰的,自己編的故事
不然請大律師拿出法院判決案號,供大家查詢確認吧
上網吹噓會怎樣,唬唬外行人還可以
強制罪構成的要件,可以先上網查清楚
查清楚之後,再去看看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吧
看看法官的見解才是最正確的啦
很多警察,還是檢察官說會有事的案件,到了法院,通通判無罪
這之前在某靈異網站,內行人也說過了
法官認定的標準有罪無罪的標準,才是正確無誤的,誰管你律師掰啥
我這邊有一堆不起訴案例可供參考
目前很多大家認為是強制罪的案件,到檢察官這邊通通都擋下來了
因為上法院,法官會把檢察官噴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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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網路上愛怎麼說都可以 我只是找個律師的說法來提供參考
他的案例是否100%全真 我也不曉得 但是至少部分案例是存在
你要對呂律師有意見 那是你個人見解 與我無關
不過 實際上好幾位律師都會跟你說強制罪的問題 所以 到底是誰錯呢
另外 你是用甚麼身份來批判這件事情? 房東? 律師? 檢察官? 法官? 還是法院相關?
不要跟我說強者你朋友是XXX 這樣真的很嘴
2.律師也就是念過書 考上出來執業 講白點術業有專攻 律師也有專擅的範圍
法條大家都會看 重點是實務呢? 請律師的點就是要"解決問題"
這個解決方式通常不一定是在法條上 法條真的在法庭上就無往不利嗎 恐怕不盡然吧
要是台灣司法真的按照法條處理 那就真是太好了 這個可能只能騙還沒出社會的新鮮人
3.警察是執法 檢察官負責起訴 法官才負責判 你口口聲聲信誓旦旦樓主按照你做法不會惹上問題
真的出包 誰扛? 做人留點陰德 不要挖坑給人跳
4.很多告訴你檢察官不起訴 這個通常是這樣子的
民事:就告來告去 你是自訴人 所以檢察官不在這裡面 也沒他的事情 (法官說了算)
刑事:要先開"檢查庭" 目的是確定要不要起訴 收集足夠事證
然後檢查庭通常像這種小問題 就是一兩庭處理 第一次就會要雙方去調解委員會和解
如果和解成功 直接送達法院 就結案 如果沒有 那就再開
這時候如果和解成功=賠房客錢 這就叫做打回 避免浪費司法資源
很多唬爛你怎樣怎樣的 通常都不會提到這些實際細節 他們不是沒碰過就是不敢講
檢察官來判斷是不是要起訴 這時候喔 檢察官那麼多個 誰說一定就要起訴還不起訴?
都是看該檢察官自行認定 通常你沒甚麼關係 或者原告堅持 通常都會起訴
別忘記檢察官完全有權利不採納你的證明或證詞 照樣偵辦起訴
接下來才是地方法院開庭 然後就玩阿玩 法官當然不一定會判你有罪
不過像這樣子留下證據要用狡辯來處理的 多半是有風險性
至少看過的幾件 都是有罪要你回去和解換緩刑(這種小事情不會抓你去關 監獄沒房間)
至於硬到底真的不和解目前還不了解下場 看看有沒有勇者要嘗試
我看你講的信誓旦旦一副法院你家開的一樣
可能是後台很硬柱仔很大根 可以跟眾鄉民示範一下如何強制罪不起訴偵結嗎 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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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只是欠房租 搞到最後強制罪跑法院 真的很會處理事情 社會經驗十足 
anyway該勸的都勸了 樓主自由心證 希望能看到後續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