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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redw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這個法官判決無誤
只是賠償應該全額由那幾位警察負擔才正確
酒駕要是重罰有用,台灣早就不會有酒駕問題出現
我不否認台灣有許多恐龍法官,但是這樣子的判決,一點都不恐龍
認為恐龍者的論點,不太有說服力
如果那麼行的話,表達能力那麼強的話,去考高院的法官吧
這樣子你就可以推翻這位你嘴巴中恐龍法官的判決
如果考不上,不過是狗吠火車罷了
舊 2015-03-10, 08:24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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