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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4
引用:
作者qttttn
看判決書上也不算恐龍啦......
但國賠就....
誰叫那些警察在通訊上露餡再登人.....
如果沒這段應該不會這樣判......

恐龍法官還不至於,只是想法很天真就是。

酒駕的人不給他重罰,光是規勸有什麼用。今天他不自撞,改天他撞的就是無辜的人。
舊 2015-03-10, 07:07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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