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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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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又一個令人無言的酒駕判決

引用:
作者arzbond
我爸在夜市賣西瓜,一堆觀光客來買西瓜,西瓜刀剛好不利,

我騎摩托車到夜市口,手拿備用西瓜刀,快走進去,三天沒拉屎,臉很臭,

這樣有強烈犯罪意圖?

簡單來說,犯罪過程中,如有A、B、C三步驟

C步驟是任何人都無法避免受害,也無法挽救時,

那麼B步驟應視為犯罪,不用等C步驟發生!!

我認為以法官角度來說,警察應該等到當事人上車,

發動引擎那一瞬間(有判例視為酒駕)

即進行攔檢,而不是等當事人開上路再攔檢...

開上路是C步驟、發動引擎是B步驟...

理論上是這樣啦,操作起來很難的....

正確步驟是這樣 比較沒有爭議 但要這樣搞 警察應該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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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3-10, 02:35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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