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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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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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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單純 經費問題,在有限情況下

如果經費有限,更應該不要補貼啥早午餐

經費越有限應該就統一由社會局執行家庭照護,有缺啥就直接與社會局聯絡,而非缺午餐錢找個名目補午餐錢

如果連午餐錢都有問題,那學費應該問題更大,社會局早該介入,社會局審核也比較嚴謹,絕對比國稅局資料來的準確,用國稅局資料只是有繳稅的人被剃除,沒繳稅的人得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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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1-19, 04:29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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