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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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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P&W
有錢人最怕被關,酒駕就直接由警察舉證,法庭兩小時內宣判,直接發監執行就好

這又回到另一個問題,我們沒那麼多監獄...
現在就已經超收了...
舊 2015-01-18, 01:47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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