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igDDD
我覺得台灣的酒駕罰責都爽到政府
因為政府只顧收錢
但他沒辦法幫受傷的民眾求償
這才是我覺得很幹的地方
所以遇到酒駕談和解我都鼓勵不給分期錢拿不出來債權就轉給討債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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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我同意!!
很多在醫院復健科看到的那種車禍受傷的真得很可憐
工作沒了就算了
長期復健的長照壓力真的很可怕
會把好好的人逼瘋的. 被撞的人很慘很慘
偏偏撞人的包在車子內啥事都沒有,只要賠個錢關一關六個月
這還有天理嗎??
人家被你這一撞為了能站起來走路,可能要努力6個月才稍微能走路而已說......
在醫院的復健科內我看到好多這種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