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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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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23
剛剛查了一下,此案的主嫌曾某年齡為"27"歲,不論刑法、民法都是成年人,為什麼還會有法官要求他"寫作文"(沒去查之前,我一直以為嫌犯未滿18歲)
舊 2015-01-16, 09:18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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