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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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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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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9
放出來這幾天方便被告及家屬安排很多事情,內行的就知道...
反正放出來再抓回去,法官就是被我們這些鄉民嘴跑一下而已又不會少塊肉,史上最多人同時遭求處最重之刑(也就是死刑)的殺警案,寫作文及口頭告誡就能約束被告交保出去後的行為?一看就知道很有問題
舊 2015-01-16, 08:38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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