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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T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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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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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zd
其實罰很高,但是就是有人心存僥倖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d=1613031205678
不過我覺得罰9萬不如拘役3天或是勞動服務100小時


大家的想法都很好,但人如同上面說的總是被抓到再說,依我之見,定要釜底抽薪,
1該車直接沒入銷毀,不論駕駛人是不是車主,這筆甚麼罰金都來的重,而且沒車也可以避免下次酒駕發生
2捉到車上全員取消駕照,乘客也要負起督促責任,並避免無法認定誰是駕駛員的情況
3酒駕重考照比照日本考法,不考個十來次決不放你過關

照上面做法"確實"施行定可減少酒駕,不過鬼島能施行..嗎?
舊 2015-01-11, 09:45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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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Tito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