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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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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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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15
引用:
作者daaaaa999
因為錢可以解決的事情都小事情~~~

假如強制罰錢+拘役30天~((完全不能與外界聯絡))

大概可以有點效果

有錢人怕被關 沒錢人怕罰金
應該學學美國作法
有錢人就強制拘役不得易科罰金
沒錢人就高額罰金

我覺得這才會有點效果...
舊 2015-01-11, 06:3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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