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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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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ETC站站36元 政府涉圖利遠通6.06億

親民黨立委李桐豪5日說,遠通ETC自開辦以來,就屢屢未達合約規定的使用率,不但未遭罰款,交通部、高公局竟還以101年5月23日開始實施的「ETC、eTag用戶過路費9折優惠」政策補貼遠通電收用戶,以幫助遠通公司達成使用率最低標準,進而讓遠通公司不必被裁罰,總共涉嫌圖利遠通6.06億元金額。

李桐豪說,根據高公局推估,站站36元政策截至今年年底,將使國庫短收規費達3.86億元,若再加上遠通公司應繳卻未繳的罰款2.2億元,交通部、高公局聯手圖利遠通公司竟高達6.06億元。

李桐豪表示,原本ETC收費標準過站一次是38元,現在每站收費降成36元,政府調降這2元的道路通行費,等於直接拿人民的錢補貼給遠通公司,再加上原本政府要給的過站委辦服務費3.4元,讓遠通不但不需繳付罰鍰,還可照樣收錢。

李桐豪提到,根據ETC合約第7.6.1條規定:『乙方應自行負擔籌措因履行本契約所發生之規劃、設計、建置、更新、增置、汰換、營運及行銷推廣等成本』。因此,ETC個案中,用行政命令減免規費絕對是違法的作為,高公局應立即停止變相對遠通公司補貼。
舊 2014-12-28, 08:45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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