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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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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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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rt
藥師公會抗議國民黨圖利財團
【本報記者徐炳文高雄報導】藥師法第11條經釋憲後面臨修正,行政院修法版本已明確排除違憲疑慮,但因身兼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的蘇清泉,欲修法開放藥師報備支援可以多處執業,等於剝奪藥師「用藥監督權」;高市藥師公會理事長詹永龍13日率眾赴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快閃抗議國民黨圖利財團,並高舉抗議牌高呼「蘇清泉下台、國民黨洗門風」等口號,還丟鞋並踐踏蘇清泉照片。
詹永龍表示,藥師法第11條經釋憲後面臨修正,醫師團體卻乘機介入想解決藥事人力問題,企圖將緊急危難及公益的例外變成通則,讓醫師可名正言順聘僱藥師調藥方,儼然淪為醫療機構藥師掛牌人頭就地合法的修法。他指出,如果這樣,未來醫師可依其喜好或為降低成本聘僱藥師,不僅會影響藥師工作機會,初估將使一萬名藥師失業,且被聘僱的藥師也恐因人少而超時工作,進而影響病患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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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法修正 醫界批徹底失敗
引用:
現行《藥師法》第11條「藥師執業以一處為限」,遭大法官宣告違憲,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藥師法》修正案,開放從事藥癮治療、義診或巡迴醫療、
藥事照護、偏遠地區調劑、緊急照護5大狀況,可於原執業場所以外的地方執行業務,
不受一處所限制,醫師公會直言「徹底失敗,根本沒有解決基層藥師的問題」。
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立委蘇清泉表示,當初大法官會議共識即認為藥師法第11條違反藥師工作權,
才會要求修法,通過的行政院版本卻根本沒解決問題。
醫師公會力挺報備支援
《藥師法》第11條限制藥師僅能在一處執業,未對緊急狀況、重大公益情形訂定例外規定,
被大法官認定是對藥師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的限制,
與《憲法》保障工作權的意旨相牴觸,最遲於屆滿1年時(103年7月31日)失去效力。
對於藥師公會擔心放寬藥師執業場所,將出現「租牌藥師」狀況,
蘇清泉認為,無論醫師、護理人員、醫事放射師皆可採「報備支援制」,
為何獨獨藥師不可?若真有租牌藥師問題,應是各地衛生局加強稽查,
怎會限制藥師的執業地點?
生病懷孕幾乎等同失業
他說,7成以上國內的基層診所每天看不到30個病人,
營運規模只負擔得起一個藥師,若藥師遇到家中長輩需長期照顧,
或是人生重大事件,如懷孕、生產等,皆因受限法律無法請其他藥師幫忙,
診所只好另請高明,幾乎間接宣告「失業」。
新竹縣醫師公會理事王鍵元舉例,新竹縣部分偏鄉地區1鄉鎮頂多1診所,
曾有藥師懷孕、生產,卻苦尋不著代班人,最後只能偷偷拜託自家學妹代班3個禮拜,
解決燃眉之急。
王鍵元感嘆,現在有些基層藥師根本不敢隨便懷孕,否則幾乎等同送上辭呈。
藥師:安全重於方便
與醫師公會意見相左,認為修法「跨出了一小步」的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召集人古博仁強調,
「安全和方便比較,當然選擇前者。」若照醫師公會的建議修正條文,
只須報備就可支援其他單位,根本是讓「掛牌合法化、非法變合法」,
最後仍是人民受害。
對修正案表示支持的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組長朱顯光則憂心,
以往醫師的報備支援出現相當多弊端,藥師執業情形更加複雜,
若政府不盡快明定細部管理辦法,擔心即使修法,「租牌藥師」情形仍無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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