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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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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稅合一 吳秉叡:只反溯及既往
引用: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提案修正所得稅法,希望兩稅合一可扣抵稅額減半的新制「不溯及既往」,
遭質疑是阻擋財政健全方案。
吳秉叡昨開記者會表示,他支持財政健全方案,「只反對溯及既往」,
不該被扣上「破壞稅制」大帽子。
吳秉叡說,他的修法草案提及,營利事業分配屬1998年到2014年之盈餘,
於2019年12月31日前分配者,可適用過去全額扣抵規定。
此修正只是要明定新制不溯及既往,且增加公司分配盈餘「誘因」,
對政府收取所得稅有幫助,怎麼會被打成要破壞稅制?
吳秉叡說,新制等同變相剝奪1998年至2013年間已預繳10%營所稅的人折抵稅款的權利,
並非如財政部長張盛和所說,「不違背溯及既往」。
吳秉叡表示,財政部新制不只是向後生效,1998年至2013年間預繳稅款的折抵也相對減半,
違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
財政部解釋,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不是股東的預扣稅款,而是企業的營所稅。
企業若沒分配股利,股東就沒有實際取得可扣抵稅額,
所以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所稅的目的,
是為了避免公司藉保留盈餘而為股東規避稅負。
財政部指出,未分配盈餘加徵的10%營所稅,仍屬一般公司的營所稅,
與個人薪資所得被扣繳的「預扣稅款」是屬於個人所有,性質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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