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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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PEP
你說的稅負改革、調高基本工資、調高新資 林教授早就講很久了
林向愷指出,調升基本工資,是政府最廉價、最不須成本的財政政策,例如調10%,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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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的定義不是政府怎麼做, 而是企業怎麼做, 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
真有這麼容易, 怎麼不見世界各國"紛紛"調漲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上漲不可行, 為什麼?
1. 各行各業獲利程度不同, 但是基本工資是適用於所有公司, 不但調漲還一次調10%, 那低毛利的企業直接放著倒, 讓政府去承擔失業率的爛攤子就好了.
2. 調整基本工資卻沒有講到既有員工的薪資, 那麼基於營利有限以及政策考量, 1. 不招聘新人(因為新人工資較低卻也產出低, 不划算) 2.未來進公司內10年不得調薪, 這樣的企業皮條政府一樣沒輒
從稅制著手再傳發給員工才能劫富濟貧, 課到真正企業營利的部分.
如果想從企業發給員工的部分著手, 根本就搞錯方向了, 企業被迫拿出錢的後果是什麼? 就是茅山道士倒光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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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向愷認為,調整基本工資是不夠的,應像新加坡及日本一樣,啟動薪資調查機制,政府對大財團減稅,很多上市櫃公司獲利能力履創新高,創新高不全是經營能力強,很多是因政府的租稅優惠及預算補貼,企業獲利能力提升,應分享給勞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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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薪資調查機制是好事, 但是要妥善運用, 而不是淪為打手.
怎麼說? 調查機制下要做到的是平均, 問題是要均貧, 還是均富? 同一層級的工作在民間小公司由於僅經營單一項目規模小毛利高, 大公司可能相同性質的部門非主要營業項目因此毛利低, 請問該以怎麼的基準來敘薪? 還是不講盈虧只講平均? 這就形成齊頭式平等.
2. 黃色部分一樣還是要企業講良心分享給勞工, 不是從制度著手, 那就真的是淪為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