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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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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若是為自我喜愛並正當的事物而努力盡力 . 就不枉此生 . 無愧天地 ..... 又何必強求一定的成就高度

若是因為有更大的責任義務必需肩擔 . 而不得以放棄該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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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丈夫能屈能伸 . 拿得起也要放得下 = 給自己久細得空間 . 自己怡然輕鬆 . 旁人也自在

參考


我是不會放棄約志玲吃便當的 . 所以我努力工作呀

失事(敗)不失志 ~~~~
舊 2014-12-18, 08:11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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