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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d61s
是謀殺跟"多次"性侵前科,被假釋
據研判是模仿恐怖攻擊的手法犯案(IS表示躺著也中槍)

警方既然一開始沒多久就已經查出歹徒身分,大概就認定這只是一個持槍的瘋子,不是炸彈客或有系統式的行動,所以才決定直接來硬的


看來澳洲也是人權國家,謀殺加40起性侵嫌犯還可以趴趴走

引用:
作者LDSKING
一場17人人質挟持事件,37秒...


最經典的是菲律賓吧
舊 2014-12-16, 05:36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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