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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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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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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當的字眼
叫甚麼名字,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法律條文有定義過 i-survey 跟 i-voting 嗎?本來一切都是新的東西,所以沒有約定成俗或積非成是誤用的問題。也許以後制度化,真的要詳細考慮名詞定義。但這不是現在的重點。
改了名字就沒問題嗎?詐胡憲改文弧線就比較不容易出事嗎?

真正的重點仍然是:開放政府,全民參與。

真正的智慧在民間的意見參與,在實戰後經得起考驗,不是菁英份子閉門造車喊喊利大於弊。
既然這二十年來環境改變了,普遍通訊溝通的方式不一樣了,為什麼要墨守成規?不試試看新的做法?
引起話題的目的就是要你去參與意見,有不同的意見就互相討論找到平衡點。
不是投完票就沒事,如果只要蓋印章,訓練猴子都可以做。何必搞這麼麻煩?


你還不懂嗎?

這些人很多人是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中歷李姓選民
舊 2014-12-15, 03:13 PM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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