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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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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我想你沒搞清楚,這其實不算是真正的選舉。因人事任命權在巿長身上。
人民只是選一個人出來,但依法還是得由巿長同意並任命。
基本上並沒有你說的問題。
就像選班長,最後還是要老師同意啊,學生故意選一個爛的出來,老師還是可以將之否決,甚至直接指派一個出來當班長。班長當不好,老師也是可以直接換掉。


你這樣的比喻真的很糟糕, 因為這群學生11/29 剛透過學校的章程剛選完一個老師出來....你覺得這群學生當天也是故意的嗎?

副市長、工務局長、都發局長、捷運局長、衛生局、體育局長等等都是直接任命, 為何? 因為懷疑學生們對這些職務都會故意選爛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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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4-12-01, 02:03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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