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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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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US
所以這個是無法源依據的選舉就是? 行政預算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來執行?
如果不按照公職人員選罷法的制度來走, 那其實就是各自喊各自的, 訂定自己的遊戲規則摟?


拿槍押人只是個比較嚴重的講法(不過某候選人自己都曾被槍擊, 另外中南部過去的選戰槍擊事件不在少數), 其他網路投票的誤投, 追溯, 詐騙等等都是會衍生很多的問題. 正因為這是首創的實驗創舉, 才需要更嚴謹, 否則留下很多實驗後的問題, 反倒就沒意義了.
勞動局局長可以決定台北市工作的工會權利, 並不是"只是勞動局局長"喔

我想你沒搞清楚,這其實不算是真正的選舉。因人事任命權在巿長身上。
人民只是選一個人出來,但依法還是得由巿長同意並任命。
基本上並沒有你說的問題。
就像選班長,最後還是要老師同意啊,學生故意選一個爛的出來,老師還是可以將之否決,甚至直接指派一個出來當班長。班長當不好,老師也是可以直接換掉。
舊 2014-12-01, 01:28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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