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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nazi0423
透過職業工會登記的方式,但是還是要經過認證符合資格的人才能擁有投票權吧

的意思是方式不明, 對吧? 能確定所謂的"符合資格"的定義嗎?
至少也要像一般選舉一樣, 明確界定是以"戶籍和行政區域"
引用: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可投票。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國民在民國83年11月29日(包括當日)以前出生,在選舉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以戶籍登記資料為準)可投票,也就是必須於103年7月29日(包括當日)前遷入各該選舉區。上開居住期間,在其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者,仍以各該行政區域為範圍計算之。但在選舉公告發布【即103年8月21日(包括當日)】後,遷入各該選舉區者,無選舉投票權。


引用:
作者nazi0423
至少大家都有機會當勞動局局長,總比官派酬庸好的多,在加上官派的通常有政治
背景,往往會顧忌政黨所以行政上會有所保留,我認為柯P只是為了找更多政治素人出來
並且讓他能夠篩選出與他理念相同的候選人之後,在由台北市市民及台北市勞工去投出他們心中的勞動局局長。

理念相同是可以, 但是柯P目前還沒有勞工政策就是, 所以理念上不知道是什麼.
但你說的也沒錯, 政治素人和理念相同是目前民眾認同柯P最重要的概念
引用:
作者nazi0423
如果只是以民意為基礎,最後任免還是由柯P去決定,不就如同行政院院長一般
總統任命而已,我想應該沒有公職人員選罷法的問題

所以這個是無法源依據的選舉就是? 行政預算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來執行?
如果不按照公職人員選罷法的制度來走, 那其實就是各自喊各自的, 訂定自己的遊戲規則摟?

引用:
作者nazi0423
只是勞動局局長,就要拿槍壓人投票,這不知道要出動多少人馬,況且今天柯P沒有說
你去報名參選勞動局局長,就是候選人...所以某些有背景的人士想綁票...應該難上加難

當然,今天可以弄出很多假人頭,然後去投票,這也不是不可能,不過由於候選人有被篩選過,我是覺得要選出豬一般的隊友是蠻難的啦

拿槍押人只是個比較嚴重的講法(不過某候選人自己都曾被槍擊, 另外中南部過去的選戰槍擊事件不在少數), 其他網路投票的誤投, 追溯, 詐騙等等都是會衍生很多的問題. 正因為這是首創的實驗創舉, 才需要更嚴謹, 否則留下很多實驗後的問題, 反倒就沒意義了.
勞動局局長可以決定台北市工作的工會權利, 並不是"只是勞動局局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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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4-12-01, 11:2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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