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otdj
30不夠的...
三分之一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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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立法讓檢舉人可以分到罰金的1/3當獎金,
就會有人出來故意製造陷阱讓人違規來大賺獎金.
例如前幾天新聞就有播台南有一個阿嬤在路邊招手要搭便車,
好心人載了她, 可是車開不到50公尺阿嬤就說要下車,
好心人只好臨停讓她下車, 但沒多久就收到罰單.....
原因是駕駛人違規臨時停車........
參考:
好心沒好報遭設計? 路邊載阿嬤被開單
違停罰款算少的, 如果像闖紅燈這種比較貴的呢?
假如您開車或騎車來到號誌路口前, 後方有輛大型車緊跟在後,
這時號誌剛好轉黃燈即將轉紅燈, 大車閃燈並鳴喇叭催促, 這時您會如何處置?
是要冒著可能被煞不住車的大車撞死的風險, 緊急煞車以避免闖紅燈?
還是衝過去, 但這可能是大車駕駛設的局, 故意要讓前車被迫違規,
大車駕駛就可以把行車紀錄器拍下的違規照片寄去檢舉換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