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nother One
這件案件有調到沿路的監視器錄影
不是單純的車禍
飛車追逐幾公里把被害者輾斃
說沒殺人意圖有夠鬼扯
如果是單純撞到沒輾過說沒殺人意圖還說的過
很糟糕的判例,以後汽車變成最好的殺人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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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很鬼扯,擺明就是要替這駕駛脫罪。
逼車......................這種行為會不具殺人意圖!?
是汽車去逼機車,可不是機車去逼車呀,鐵包肉與肉包鐵的差異要搞清楚呀!
我想法官大概也是開車的,所以多少要將心比心啦。
引用:
就我看來的確是沒有殺人的意圖
如果有殺人意圖,那不用逼車,會直接油門一踩撞下去,不會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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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在對付老鼠時,不見得會一口氣就直接吃掉老鼠,而是不停的玩弄老鼠,玩膩了再一口咬死。
我感覺這汽車駕駛就是這樣惡劣的心態,汽車去對機車逼車,危險性有多高,這根本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