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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84 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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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822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07005236-260408

這場針對「404專利」的官司被稱為「中村訴訟」,起因在於日亞化學靠此專利獲得超過千億日幣的利潤,而中村本人卻只拿到2萬,他主張要釐清專利權歸屬,若是專利不在他這方,公司也應給付相應的對價報酬。

2004年東京地院判決日亞化學應付給中村200億,日亞化學上訴,並稱此專利毫無價值,日後更在未讓渡與中村的狀況下直接放棄此專利。東京高院法官要求雙方和解,2005年雖以8億4千萬和解收場,但中村罕見地召開記者會痛批日本司法「爛透了」,如今他獲得諾貝爾獎肯定,可說是遲來正義,日本網友也一面倒力挺,認為日亞化學短視近利,才逼得優秀人才出走美國。

事實上職員的研發專利究竟是歸屬本人或是所屬公司,本就有不同看法,日本《專利法》第35條規定這類的「職務發明」,只要公司付出合理價碼,即可將專利權移轉給公司,但現實上研發人員往往拿不到相應報酬,「中村訴訟」引起的注目,也成為日本修正《專利法》的契機之一。
 
舊 2014-10-08, 03:21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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