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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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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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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ts0069
我也這麼覺得,不然實在無法理解鮑魚比人命貴的邏輯,但我覺得在台灣既然有錢就一定要堅持啊!反正現實社會本無公義.Orz

ps.我贊同重判,但酒醉性侵(而且還是那類場所)跟酒駕至人於死真是命運大不同.Orz

可能是搞到幾十隻鮑魚吧!才會比人命還貴!
舊 2014-09-03, 08:41 PM #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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