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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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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cmwang
銀行的授信部門本來就是負責風險評估的(雖然鵝也聽說過授信部門不同意放貸,但後來還是奉上級指示同意的 ),如果法律規定員工的債權排第一優先,授信時就非得把這部份考慮進去,要是銀行放貸就只能靠把風險轉嫁給別人的話,那授信部門乾脆收掉算了....

別懷疑,對岸就是這麼搞的
扣掉給勞工的,剩下的才是給其它債權人的
一出事,先把老闆高階主管"控制" (抓起來)
對岸的經濟發展好不好?
台灣的銀行業有沒有想盡辦法要進去?
事實說明一切
舊 2014-08-27, 11:4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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