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
以公平與正義的前提下
是不是應該要讓勞工們拿到他們該拿的
借貸本身就有風險
(台灣最靠北的是,銀行借貸無風險,有事政府吞)
但不能讓勞工也有"工作也是有風險,老闆會跑路發不出錢來"的感受
那三家銀行少個20億,跟勞工一人少個20萬、200萬
這兩者孰輕孰重,如果真的上法庭來審判前該讓誰先拿
我相信法官會做出讓勞工先拿他們應有的薪資
引用:
作者Raziel
眼光放遠不能無限上綱, 隔了幾十年的事情沒人說得準, 搞不好自己都被合併甚至消失了.
一帳歸一帳, 當下就該處理. 至於怎麼處理, 可以再研擬. 但是牽拖太發散太遙遠的未來,
隨人發想解釋, 法條也只會形同虛設.
|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