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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j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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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所以要修法呀
不然鄉民不是最愛喊違法濫權
喊政府清算批鬥
今天政府直接把所謂的債權都推翻
假設裡面有華隆對個人的欠債 是否也是一併推翻
那不就是政府直接拿別人的個人財產來補
這跟要求政府概括承受有何差異
本來就是不合理 不對的
所以該做的 是要求修法
而非直接剝奪他人的金錢並要求政府概括承受

另一方面也是因此 才有目前的勞退新制

老是有人總是搞錯方向,該去要求的是那些怠惰的立法委員,

當年要不是有柯媽媽的努力天天到立法院前請願,汽機車強制保險不知道通過沒?
舊 2014-08-27, 09:06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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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j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