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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刑事訴訟法第 92 條
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逮捕現行犯者,應即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民法第 151 條
為保護自己權利,對於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押收或毀損者,不負
損害賠償之責。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援助,並非於其時為之,
則請求權不得實行或其實行顯有困難者為限。
所以,為了保護自己,當對方有違法之虞時,還是盡快報警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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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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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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