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提撥的叫做"勞工退休金"
勞保歸勞保 勞退歸勞退
勞保是職災 職傷 死亡之類的保險
育嬰假的6成薪也是勞保支付
不過勞保有天花板門檻 頂天只到43900
薪水再高也沒用 據說立院有意修法取消天花板門檻
勞退之前有自行提撥過3趴 後來2趴 再來1趴 最後乾脆不提撥了
原因是現在退休門檻每隔一陣子就會提高
印象中是55歲 後來提高到60歲 接著又60歲且又必須滿30年之類的 (不太確定 只知道一直修改退休門檻)
我假設每個月提撥好幾千元 到退休搞不好都自行提撥到 100萬了
結果最後修法再提高到65歲才能退休 64歲剛好掛點 那100萬最後跑哪了?
誰也不知道
再加上通膨 當時很辛苦支出的100萬 到退休後大概只值50萬
算算很不值得呀
現金還是自己留著比較實際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