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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小鴨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76
引用:
作者gcar2000
言論自由,這是憲法中就有的東西,我一直以為如果做了妨礙言論自由的事情算是違憲,會是重罪,然而今天卻從一位檢察官口中聽到,妨礙言論自由,無相關法律可罰,所以憲法中的言論自由只是喊喊口號?反正幹了妨礙的事情也沒關係,無罪可罰,我今天不高興就可以使點手段讓一旁的人不准表達意見,即使沒正當理由?是這樣嗎?


這檢查官透逗了嗎?

憲法規定的只是大原則,對人民的一些基本保障。細則由法律訂之。法律多如牛毛,那檢察官可能一時無法一一列舉妨礙言論自由相關法條吧!
舊 2014-07-22, 11:4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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