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現場的這種真是他媽的混蛋.
我娘之前在小路口左轉.被休旅車擦撞
人被送到急診室
到了急診室.交通隊的說.我娘沒禮讓直行車...這大概就認了!
結果警員給的相片.竟然是休旅車跟機車都已經移到路旁
休旅車上還是載滿6個人....
我問警員.現場呢?
他說他到場時.兩造的車輛早就移到路邊....直覺就覺得這6個人中間一定有人出主意破壞現場
他是依據休旅車車主的說法拍照跟製作筆錄.
好笑的是警員拍的是休旅車右後保桿.跟我娘機車的左側車殼
這下火大了!
我問:你這種拍法.應該是我娘去撞休旅車後保桿.怎會是擦撞?
就物理上.左轉被直行車撞.
應該是休旅車左邊跟機車的右邊有碰撞痕才對.
等機車倒地才會擦傷左邊車殼
你拍照都沒想過這個問題嗎?
警員一句:不然你申請行車鑑定..........
後來娘想說[過運]算了! 收對方一個6000的紅包和解. 那紅包剛好拿來付罰單
應該換台不用牌照的電動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