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講得比較清楚。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2065081.A.A25.html
1.現在不起訴的是調合芝麻香油部分 產品標籤上說明成分為芝麻油及大豆油調合而成 因為加入沒標示的棉籽油 所以認為只算標示不實
2.頂級100%黑麻油等3項油品,雖標明為100%,不過卻添加比例不等的黃麻 油、特黑油銷售,日前遭彰化地檢署依詐欺等罪起訴,案件仍在審理中 (現在是公司自己公開不起訴書 為了穩定股價吧 不過有點賊 因為其他案被起訴了卻不講)
不過一些特別法罰得比較輕的條文,像是食品標示不實,真的都應該修掉。
這部份是立法院的工作,沒修之前,司法體系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