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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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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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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我愛麥噹噹
嘉義市婦幼隊員警表示,該名網友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嫌,最重可處兩年徒刑,奉勸一般民眾如果在路上撿到手機、記憶卡,最好還是交給警方處理,以免為了偷看幾張裸照吃上牢飯。


由警察來看, 就不算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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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哪兒走?」
22.571581578862375, 120.54270501093441
舊 2014-05-17, 12:18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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