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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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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weirock
錢是證物

其它的都推說是阿共的陰毛就好

以後吠死大概都會說要犯案現場的時況錄影才能判有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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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人犬一直反對警察調路口及國道的監視器來辦案




自白書也是證物啊,都自己承認了不是更明確?

最後江國慶安跟蘇建和案為什麼又翻盤了?當初江國慶行刑的時候有多少人說”死的好,少一個王八蛋是一個。”,現在呢?

我不反對死刑,但是我反對沒有足夠充分的證明且輕率判決的程序。
舊 2014-04-30, 08:4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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