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CEPA十年下的香港
瀏覽單個文章
熱鬥小狐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香港
文章: 1,441
引用:
作者
sclee
問題是終審法院判違憲(憲指的是基法本)
修正案之後有人再去打官司,你能保證不會又被判違憲?
最佳方法,不就是向最高釋憲機關人大常委會聲請釋憲,他們解釋了法條的爭議就一勞永逸
香港終審法院對法律的解釋權不能逾越人大常委會,這是基本常識
只要不發修正案增加新的條文和不執行有問題的條文,無論你釋多少次都會有人挑戰
那你要釋多少次才夠?
2014-03-28, 04:46 PM #
119
熱鬥小狐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熱鬥小狐
查詢熱鬥小狐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熱鬥小狐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