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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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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8
不過很好奇的是, 沒看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況且兩岸協議要透過誰來監督... 議會嗎? 還是大學生/ 教授們來審?

目前兩岸協議應該都是透過海基海協來討論, 如果有這個監督條例之後, 也就是說兩會所討論完所簽訂的事項不算數, 必須要再回效率不彰的議會(而且是雙方都會自己再審)去表決後才算....那要這兩會來做啥?

以現實生活來說, 感覺好像當業務的出門去談生意都沒主導權, 因為老闆說: 你們談完的東西回來我批准完才算數 - 那業務出門去談就一定會被對方打槍: 你這個小業務說啥都沒路用, 叫你們老闆自己來談. 那要這業務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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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4-03-25, 04:37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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