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上是指這些
不過如果再去仔細推算相同資本額度相同產業台灣人的店家,那會更有趣
600萬要經營那些項目想搞移民是可以,只是..
1.100萬RMA在中國會賺得比600萬NT在台灣多
2.要論移民台灣不會是最佳選擇.恐怕是次要,最多當跳板跳別國,香港就是
3.生活消費負擔,如果只是租個房子開的空頭公司,難不成數饅頭度日撈健保/教育資源
總是有好壞兩面,抓大放小看你怎想而已
台灣是民主法治社會,台灣的司法也可伸縮,事情看人做看好看壞隨人
他花600萬假投資蹭福利可以睜一眼閉一眼,也可以隨時整他玩他坑他
台灣人到中國投資有的失敗/被坑的原因一部份是上面講的這樣,法律可以伸縮
(其實被坑的有很多都是大頭管不了小頭,資金調度錯誤死不足惜)
舉個例子來說,假投資抓一次開罰單,抓兩次轟回去,申請項目與實際不同照玩一把
別忘了裁量權/執法權在地方政府手上,對岸很多都這樣玩台/港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