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給立委國會email信箱的數個議題中,還包含有
https://www.iso.org/obp/ui/#iso:code:3166:TW
Alpha-2 code TW
Short name 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Short name lower case 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這個議題。
然後收到立委助理email回覆了,政府單位答覆的部分,全文剪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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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答覆內容如下
(一)有關許多網站因援引國際標準組織(ISO)以 “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不當名稱稱我事,按本部自民國87年起即多次向ISO秘書處嚴正表達抗議並要求更名,惟該秘書處始終堅持以「聯合國統計處」(Statistics Division)出版之「用於統計目的之國家或地區標準編碼」(Standard Country or Area Code for Statistics Use)及「聯合國專有名詞期刊-國家名稱」(United Nations Terminology Bulletin No.347/Rev1 Country Names)等文件內容作為ISO列名原則,無法擅自更改上述聯合國文件中對我使用之名稱。對於ISO上述說法,本部自無法接受,並曾嘗試以法律訴訟方式解決此問題,惟ISO所在之瑞士法院於民國99年判決不受理我訴訟案。
(二)為正本清源及改善國際視聽,政府將持續推動我對聯合國之相關工作,期自源頭根本解決此一問題。目前皆針對個案直接洽請更正。
以上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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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這樣的回覆有專業到,
其中的法律問題,就不是我目前的層級有能力去更深入的了。
也因為這封email回覆的內容,讓我多發現一些關鍵字,
而google到這篇2011年的舊討論文。
ISO 3166-1: 「台灣,中國的一省」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5018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