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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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C212
很單純的來看"繳稅"..
"繳稅"只不過是法定義務,和"好樣"扯的上關係嗎?
如果有人認為努力繳稅給晚輩子女看..叫作"好樣"..
那其實多繳的手法也不是沒有..對吧..
何必許多人都在追求所謂的"合法避稅"呢?
我相信許多人都忍很久,覺的目前這個症腐的問題已經不在於收稅了...
修更多的名目來加稅也不可能改善民生切生的問題....
至少我不認為借稅收可以來改善症腐的問題..
你認為可以嗎?
如果你認為可以,那你多繳一點我相信沒人會檔你..
但是你不是說『怎台灣人怎總是主張自己的意見,確都聽不近別人的意見』,
怎麼還能同時『而現在是小賊罵大賊,危及自己小小利益就要跳出來罵,貌似一臉正經的樣子』???
感覺有一點矛盾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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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避稅的事只要合於規定人人都可以作
現在既然認定必需繳稅那大家照作不就結了
況且上個掏寶是能買多少,買到能開店了能不繳嗎?
當然啦現在反彈的都是小買的個人使用者,會反彈是正常的
現在定下標準是" 30天內從國外郵寄次數超過2次,或半年內6次以上的「頻繁進口人」,不再享免稅資格"
反正很需要或急要的會用"人頭"就避稅了(沒親戚朋友  ),上面那條一點問題都沒有
我不反對這條規定是因為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東西是非要國外網購不可,而且量還不少
至於我說那
引用:
『怎台灣人怎總是主張自己的意見,確都聽不近別人的意見』,
『而現在是小賊罵大賊,危及自己小小利益就要跳出來罵,貌似一臉正經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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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以套用在很多事件,比如說油價/電價/核能/綠能/22K..#%$^&*一堆
這些想法我想晚上有空再講,要出門弄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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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暫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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