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決定對象之前, 一定會先跟這個女人達成一個共識 : 不與父母同住. 不管是哪一方的.
包含以後他們年紀大時.可以住得近, 但不在同一個屋簷下. 可以常往來, 但不是天天在一起.
保持一點距離, 反而是一種美感. 擁有自己自主的生活, 無價.
要搬出來住, 住小一點擠一點也是過得去. 若幾千一萬的房租也負擔不來, 在家裡待下去,
就是要想辦法折衷, 相互配合, 哪條路好走, 就自己取捨.
我家也有開伙, 兩大兩小隨便吃, 炒飯加烤一條鯖魚, 蘿蔔湯 水果, 也是當一餐.
煮飯是不難, 煮不煮不必爭對錯, 倒是有點興趣會比較容易做. 如果老公懂得讚美鼓勵
讓老婆有興致, 甚至甘願去煮菜, 又做得好, 這老公就是御妻有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