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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hsiaoh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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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458
引用:
作者回不去了
應該是原告喔,不是被害者.....還是你突然想幫原告講話了
其實我沒有想評斷這件是誰對錯的意思,我們都不是法官,就像前面大家講的
以後看到地上有錢包或手機,就乾脆不要撿才不會有事情.也許這也算另類的路不拾遺呢,哈

另外你說世界上有沒有這種人,我覺得有!車禍肇事者重回現場假裝目擊的,當然這例子舉的
不好,但我覺得故佈疑陣想要為將來脫罪的人是有的.
至於那位先生,希望他早日上訴成功,洗刷冤屈囉~


我說的被害者是遺失錢包的那一位,你看錯了.

車禍肇事跟撿到皮包差很多吧
更別提他早就無罪了,是一審亂判才會有罪,二審無罪定讞,
你連第一頁的新聞都沒看


要說他侵佔也要有證據才行,這年頭口頭說說就是證據
舊 2014-01-23, 06:08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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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hsiaohs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