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hanhsiaohsin
那是被害者父親的證詞.
且被害者要拿出皮包有這些現金的證據,而不是說一說就行了。
那同學留言是認為有財力養重機,又何必要這小錢,
且原告告贏了也有給錢,他只是要證 明他沒有偷.
一般小偷,偷了錢會上門還沒錢的皮包嗎?
然後又花錢打官司證明自己的清白?
世界上有多少這種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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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原告喔,不是被害者.....還是你突然想幫原告講話了
其實我沒有想評斷這件是誰對錯的意思,我們都不是法官,就像前面大家講的
以後看到地上有錢包或手機,就乾脆不要撿才不會有事情.也許這也算另類的路不拾遺呢,哈
另外你說世界上有沒有這種人,我覺得有!車禍肇事者重回現場假裝目擊的,當然這例子舉的
不好,但我覺得故佈疑陣想要為將來脫罪的人是有的.
至於那位先生,希望他早日上訴成功,洗刷冤屈囉~